【精华】书小学生作文500字集锦十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书小学生作文500字10篇,欢迎大家分享。
上上个星期六,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妈妈答应我去超市买一个新的书包,我在超市看正合我 意的新书包。
这个书包长是3分米7厘米,宽是3分米。外面画着一只既美丽又可爱的米奇老鼠,米奇老鼠有着一张圆圆的脸蛋,脸蛋上镶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眼睛上面是一对大大的圆耳朵,耳朵上还系着一个粉红红色的大蝴蝶结。你看,她现在正在向我微笑呢!真是栩栩如生,像真人一样。
这个书包有3层,第一层位置又少,宽度又窄。所以适合放备用的红领巾、卫生纸和校牌卡等其它既小又窄的东西。第二层跟第一层完全不同第二层位置不但有很多,而且宽度也很宽畅,适合放教学用的书,文件夹和一些大一点的作业书等其它的文具。第三层跟第一层一模一样,可是放的东西却不一样,第三层放的是作业本,尺子和草稿本等其它既小又窄的文具。
书包的左右两边各有一个同样大小的口袋,口袋都是粉红色的,左边的口袋里装一瓶满满的水,右边的口袋里被我装着一瓶五颜六色的水彩笔。
我新书包的作用可大了,每天我的书都放到了它的“大肚子”里面,这样背着我轻松多了,它不但会帮我减轻负担,而且还会提醒我按时写作业呢!有一次,我的作业还没写完,刚想出去玩,就看到我的书包仿佛在说:“小主人作业还没做完就出去玩,万一被妈妈发现是要挨批评的。”听到他这些话我又坐下来静静地写作业。
我的书包,我爱你!
“江琳涛,让你带七快钱,你带书干吗?”我冲着眼前的一位小女生说。“没事拿着看呗!”江琳涛这熟悉的声音就这么在我耳边响起,可她回答着我的话,眼睛却仍旧盯着书本不放。我真怀疑她懂不懂得是我在和她说话。
“我叫你带钱来还我,你还了吗?都欠两个多月了,也该还我了。”我想她都忘了为什么要带钱来,干脆明说了。“哦,是你呀。钱……钱?呀!我真忘了,还是跟我回家拿吧。”哇,这家伙,还真给忘了,好在有去提醒她,不然,我那两天的早餐费就泡汤喽。我暗自得意。
江琳涛说给我带路,自己却一边走着,一边看着那本书。“叭叭扒”一阵小车的喇叭声传来,我往旁边紧走一步,给小车让路。没想到江琳涛那傻书虫,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仍是我行我素。我抓住她的衣服,一把将她扯了过来。小车里传出一片骂声:“小鬼头,看什么书呢,小心撞着!”而江琳涛呢,居然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
呵呵,这就是我身边的小书虫——江琳涛。
说她是书虫,一定都没“冤枉”她,我再讲一个例子吧,让大家能更加了解她。
有一次,我去她家,看到她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一本厚厚的书。我穿着拖鞋“啪嗒啪嗒”地走过去,她却一点“听觉”都没有,没发现我的到来。我在她的背后用手当作扇子,使劲扇她的头发。江琳涛的头发已是“怒发冲冠”了,可她的眼睛就像粘在了书本上,拔都拔不出来。我只好使出我的“必杀技”,冷不丁大吼一声。江琳涛立刻吓得三个魂吓掉了两个半,书本“啪”的一声掉在地上,这才发现我来了:“是你呀,吓死我了。”我愤怒地说:“我的拖鞋把你家地板都要敲穿一个洞了,我的手都扇酸了,你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还说我。”我接着说:“看你挺认真的,问几个问题考考你,看你真懂还是假懂。松毛虫吃什么?”“松针。”江琳涛想都不想就脱口而出。“‘时间是伟大的导师’是谁说的?”“英国伯克”“《西游记》是谁写的?”“吴承恩”……嘿,还真了不得,我一连问了十多个问题,她都对答如流,真是令人佩服。
咳,这就是我身边的小书虫——江琳涛。依我看,“雏鹰争章”中的阅读徽章非她莫数。
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到表姐家做客。一到表姐家,我就囔囔着要找表姐。舅妈说,表姐在练书法。哈哈,这是我搞鬼的好机会,吓吓表姐。
我鬼鬼祟祟地来到书房前。哇,表姐真的在练书法。我看见她正在全神贯注地写着,一个个漂亮的毛笔字在表姐的手里诞生了。那一横一撇,似乎都充满着生机。我看得入了神,连自己要做的事全忘了,默默地看着看着,一直到吃饭。我情不自禁地赞叹道:“好美啊!”表姐谦虚地说:“还没到火候呢。待会儿给你看看大书法家的杰作,叫你开开眼界。”我三两下就吃饱了,迫不及待地等着表姐。
饭后,我和表姐钻进了书房。表姐拿出字帖,向我作介绍。不知什么原因,数学公式那么难记,可是书法作品越看越喜欢。我从此认识了王羲之、颜真卿、启功等大书画家。欣赏他们的作品,就像沐浴着花香,叫人如痴如醉。看着看着,叫人手痒痒,禁不住要提笔写写。练书法如同习武,不会轻松只会吃苦。尽管握着笔,手不停地颤抖,练一个小时手臂都麻了,我心里仍然是高兴的。
上个星期天,妈妈要做客,出门前嘱咐我看家。我一个人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何不练练书法呢?我翻开颜真卿的字帖,津津有味地看着。我一边看一边临帖,很快我就入了神。似乎我就是那一横一竖,一撇一捺;那纸也不是纸,而是一张大毯子,我在上面滚爬、跳跃,我一会儿像猴子在翻跟斗,一会儿像道士耍太极。
是谁在鼓掌?糟糕,是外面在下大雨!等我冲上天台,晒干的衣服水在滴。
书包,它是我们小学生不可缺少的伙伴,有了它的帮助,我们学习用品便有了它们自己的小天地了。
我的书包是在一年前一次和家人去逛商场时买的。我的书包的外形很像长方形,不算大。它的高为35厘米;宽为26厘米;侧宽为15厘米。它是双肩背带的,背上它,不至于让我很吃力,也不会高低肩。它的颜色是深粉红的,正面看去有3兄弟,最特别的要数老三了。老三是个大爱心形,大爱心的表面上还有白雪公主、灰姑娘和睡美人的卡通图案,醒目极了。
我的书包不仅漂亮,而且功能齐全,里里外外有8个口袋,各有各的用途。
老三,就是一个大爱心形,主要负责一些小本子和红领巾等小杂物的存放。老二,则负责装一些我做作业用的作业本,如:字帖、家庭听写本等。老大是最富有的,不仅它自己一层,里面还容纳了3小层,一块硬板从中间隔开,最后面还有一层纱网,有多了一层。
老大的第一个孩子,主要负责保管一个绿色的笔袋,还有晚上做完的作业,这样方便于第二天早上交作业。老大的第二个孩子,负责保管我要上课用的的书和语文、数学、英语的辅导书和同步练习题书,比如:课程探究、活动手册等。第三个孩子负责保管一些课外书或学习资料。
而它两边的小口袋,一边是网线袋,一边是布袋。网线袋装的是我的浅蓝色小折叠伞;布袋是放我的小水壶用的。
这么多的东西都放在这个书包里,书包多辛苦啊!可它从来都不叫苦,默默的陪伴着我!书包,我感谢你帮我承载了那么多的知识!
我喜欢看的书是《淘气包马小跳》,书中讲了马小跳(书中的主人公)日常的生活,请让我来说一说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我先来说一说他的名字的由来,在《贪玩老爸》中马小跳以前不叫马小跳是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为什么改成马小跳了呢?因为他刚生出来的时候,总是爱跳,你们也知道谁刚生出来的时候就会跳啊,因为这个个性,他老爸将他的名字改为了“马小跳”。从这个地方就勾起了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了。
其实淘气包马小跳又有很多感人之处,我举几个例子。比如说在《宠物集中营》中,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喜欢养宠物,因为宠物他们都是忠诚的、有情有义的动物。也让我体会到它们的对主人的忠心耿耿,不离不弃、亲人的感觉 ,也让我想尽自己最大的心意去爱护它们、珍惜它们、也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
《宠物集中营》和《忠臣的流浪狗》对我感触最深。我讲了《宠物集中营》和 《贪玩老爸》中的马小跳。再来说一说《忠诚的流浪狗》的故事吧。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金毛狗它的名字叫金子。金子一开始是被主人抛弃了,因为他得了一种病需要花很多钱来治,。金子也很老了,所以主人把它抛弃了金子。但金子被马小跳发现了,把它送到了裴帆哥哥那里,裴帆哥哥是个兽医,他说金子要马上手术,马小跳就找到了它的主人,说金子马上就要手术了。你们能管一下它吗?然后主人没有理马小跳。金子就没有手术,金子有时候自己就跑回家了,但主人已经搬走了。金子被流浪狗收养队的人带走了。最后美术学院的雕刻生们知道了,在银杏树下雕刻了和金子一模一样的雕像。好了我讲完了。
我还有很多书来不及讲了,这次就不给你们一一再说了,我要继续读书了,期待更多的精彩分享给大家。
自从读了《煮书》以后,仿佛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感受至深。它告诉我们读书要反复诵读品味,读熟读透不可,这样才能牢记秒词佳句,才能体会到文章的情感和精髓,写起文章来才能得心应手。
在“煮书”的循循诱导下,我找到了开启心灵的金钥匙,掩卷沉思,回想以前,有一次,老师要求我们回去多了解有关《三国演义》的资料,我竟在父母面前夸下海口,发誓要在两天内啃完《三国演义》这部中国古代名著。我是个言而守信的孩子,说到做到,于是便马不停蹄地啃起《三国演义》来。那可谓是一目十行,走马观花,囫囵吞枣啊。一天过去了,又一天过去了,我经过夜以继日的努力,终于实现了我的诺言,把《三国演义》从头到尾翻了一遍,自以为了如指掌,谈起来可滔滔不绝。可是,爸爸一询问其中的细节,到头来却一无所知,答不上来,我目瞪口呆,脑海里一片空白,着才发觉和没有看之前没有什么两样。
还有一次,我听说多看书能增长知识,开阔视野,好处多着呢!于是我回到家里,像发了狂似的,从书柜里翻出书就看,不管是武侠小说、还是科幻小说;不管是历史文化书,还是动画书;不管是科学论坛,还是少儿百科全书……根本就不根据自己的实际水平,和实际理解力,不管自己的年龄,看不懂的也看,不适合于我的也看,总之只要是书,拿出来就看,一天下来,我足足看了十多本书。可又什么用呢?我以为看了那么多书,我会成为博大精深、知识渊博、有内涵的人了。哪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目了然地看书,不仅浪费大量的时间,还像清风拂过水面一样,不留一点痕迹,几乎没有学到任何知识。
读了《煮书》这篇文章,又联系了实际,我明白了:读书要精读 ,不能囫囵吞枣,要把书煮熟;再慢慢吸收,才能真正从中获得知识。
“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是我最喜欢的名言。我是一位超级典型的“书呆子”,典型到什么程度呢?吃饭睡觉双手不离书,怎么样,绝吧。
小时候,我对读书这件事是一点儿兴趣也没有。那是我二年级的时候,妈妈因为有事情,把我送到了哥哥家。哥哥比我大三岁,他酷爱读书,我那时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哥哥竟然喜欢读书!这书有什么好看的?我有些不屑一顾。哥哥见我无所事事,便对我说:“没有事情做吧,来,挑本书看看吧。”尽管我极其地不情愿,但哥哥的“圣旨”还是不可违抗的,我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于是,我到哥哥的大书橱里挑选了看似还可以的《男生贾里》(那时候,我已经认识很多字了,对于没有拼音的书我也可以看),便坐在沙发上苦着脸看了起来。我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会看得津津有味。读书竟是这样美妙!从此,我爱上了读书。
那是一天中午,我正在看《燕雏》。妈妈喊我去吃饭,我也没有听见。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没有反应,提高音量又喊了一遍。这次,我虽然听见了,但是,我正沉浸在书的海洋中呢,哪能自拔?我便假装没听见,真不愧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这下,妈妈可是拿我没办法了,只能帮我盛好饭,端到书房里来。我双眼盯着书,拿起筷子就往嘴里扒。吃了一口饭后,我觉得不太对劲,原来,我拿的不是筷子,而是铅笔,我尖叫了一声。妈妈闻讯赶来,赶紧我问怎么回事,我只能目瞪口呆,哑口无言。当妈妈弄清了前后后果的时候,不禁笑得前仰后合。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热衷于读书。“书中自有颜如玉”将永远是我的座右铭。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骑鹅旅行记》。这本书非常好看,主要讲述的是调皮可爱的尼尔斯变成了勤劳善良的男孩。从这本书中,我认识了永远值得喜爱的尼尔斯和向往飞行的大白鹅莫顿。
男孩尼尔斯在一次偶然之中见到了一个小精灵,因为他得罪了那个小精灵,所以他变得像大拇指一般大小。当他跑向院子,那些以前被尼尔斯欺负过的家禽都纷纷开始报复尼尔斯。不过尼尔斯好像早有准备,左闪右躲地避开了家禽对自己的攻击。原来,自从尼尔斯变小之后,他便可以听懂飞禽走兽说的话。就在此时,尼尔斯看见一只大白鹅(也就是莫顿)准备飞走的样子,便立马跑到大白鹅身旁,紧紧地搂住大白鹅的脖子,于是,他便开始了与大白鹅的奇妙之旅。他们先遇到了一大群的野鹅群,遭到了野鹅群的攻击,他们靠武力战胜了野鹅群。紧接着,他们又遇到了大灰狼,这一次,尼尔斯靠自己的智力战胜了大灰狼……最终,尼尔斯和大白鹅跟着雁群回到了爸爸妈妈身边。尼尔斯变回了他自己原本的摸样,但是,他的性格变了,不再调皮捣蛋了,而变得勤劳善良,不再欺负动物了,不过,像那些欺负同类的动物,他还是会教训它们的。
读了这一本书,我懂得了一些道理:人一定要勤劳善良,不可有邪恶之想。对小动物,一定要像对人一样对它们。我们不能刻意地去偷小动物的孩子,更不能刻意地去追杀小动物们。
小动物们,人们虽然有些残酷,但我相信那些伤害过你们的人肯定会改过的,你们快回来吧!回到大森林中来吧!我们会耐心地等待你们的回归。
紧张的'期末考试过去了,同学们迎来了两天的“无作业休息日”。这两天,大家都干了些什么呢?是痛痛快快地玩了两天,还是在家里安安静静地看书、练琴?告诉你们呀,我今天和妈妈去金陵图书馆看了一整天的书!不信?你看看就知道啦!
早晨,风和日丽,我的心情也舒畅极了。“哈喽哈喽,我的朋友,让我们尽情歌唱,歌声悠扬大家心情舒畅……”我一路高歌,和妈妈来到了金陵图书馆。我们先把上次借的8本书还了,就来到了3楼的阅览室。(某人:“3楼不全都是大人看的书吗?”本人答:“谁说我们不能看大人的书?也是时候啦!再说,那里面有很多好书呢,而且……”观众不耐烦了:“哎呀,快继续说嘛!”)阅览室里十分安静,连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听见。放眼望去,许多二、三十岁的人都带着他们的笔记本,坐在桌子旁专心致志地摘抄着什么。真有学习的氛围!我东张西望了一番,哇,这些书都好深奥啊!我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一本满意的书——【心情与学习】。坐在阅览桌的边上,我也安安静静地看起了书……
“墨墨!”妈妈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看几本金庸的武侠小说吧!”“妈呀!”我被吓了一跳,“妈妈你能不能轻点?这武侠小说……好看吗?”“当然!”“是吗?”我将信将疑地打开了【射雕英雄传】。顿时,一个个人物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渐渐地看入了迷……
“哎呀!都已经5点啦!咱们快走吧!”什么?已经5点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没办法,我只好意犹未尽地合上了书,走出了图书馆。
再见了,金陵图书馆!我还会再来的!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文档为doc格式